Blackit

此号不再使用

霹雳·红紫·顽铁

友谊向

并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

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
紫色余分觉得,惋红曲此人实在不太像个人。

这感慨说得矛盾、来得莫名,可谁让事实如此。

“等我啊我的王子!等我!”

红影却跟全然没听见似的,背着手老干部一样不紧不慢地渐隐入了满天枫叶中。

哼,若是叫得住,那才是天要下红雨了。

时值深冬,天风料峭,正是飞鸟也惊不起的节气,前方的跫音不一会儿便消弭在了一片肃杀中。紫色余分只得跺跺脚,气咻咻地追了上去;心里埋怨他好像跟了一块捂不化的冰、揣不暖的铁,冷冰冰、硬邦邦,再锤两下就能锻出一柄泛着森森清光的神器——从此彻底人如剑剑如人、生来死去伴剑行。

害得他老产生错觉:玄同其实给自己在剑盒上预留了个空,随时随地准备化形跳上来。

当人有什么不好的,非要装作一副不近人情的模样?紫色余分有时会纳闷。跟着玄同的时间久了,他越发觉得自己在对方眼中,也不过如一块铁——只是铁,不成器。

可再好的剑,成形前也不过是块凡铁。

真应了那句话:相由心生。

 

如今他站在离王子一步之遥的背后,眼前却是一辈子难以企及的高度。那种心情,十分微妙——就好比云气一厢情愿地氤氲在山崖边,却始终攀不上顶峰。

他也曾沾沾自喜的盘算着,他离玄同也只差些许历练,四舍五入就是一代绝顶剑客了!奈何越到后面越灰心丧气——所谓过目即学,大概也不过是浮皮潦草的一句话,王子拿来搪塞自己的。废材顽铁,即便千锤百炼也不能成器。

然后他便拿精神胜利法安慰自己:顽铁有什么不好的!耐磨、难熔、韧命,淬了火也不肯消停。比起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的璞玉良材,大约也少受些磨难与催折。

可他有时也忍不住想:若是自己初入江湖第一个遇见的人不是玄同,结果是否会大不同呢?

那日他志得意满地走出家门,可惜遇人不淑,拿着大侠的剧本,却友情出演着龙套的戏份。

“好歹我也是一代神童哎……”他这样抱怨着,心甘情愿地背起了剑盒,还不忘狂妄地叫嚣一声:“君子一言、驷马难追,我跟随你只是为了找机会打败你!”

当天才遇上比他天赋更高的人……会怎么想?

如井蛙遇海,故事开头还留恋着井底的一汪涸泽,渐渐就只知相忘于秋水江湖中了。

 

玄同自己怎么想,倒不好说。

在权利的中心沉浮得久了,自然而然地觉得人还没有剑来得可靠。他天生剑觉,一耳朵便能听出一段狗血大戏,连带着剑主的上三代下三代都摸得门儿清,何必费心同人虚与委蛇?

他甚至不必问剑声,一眼便看穿了紫色余分年轻气盛外表下那颗浮躁莽撞的心。

“决斗吧!”涉世未深的年轻剑者跃跃欲试着,心思单纯得令人欣羡。

该怎么办呢?

人大概都是爱热闹的,总期待生活中的意外。像玄同这样的,也顶多换了种清新脱俗的方式。

偶尔体验一下当人的感觉,应当也没害处,他是这样想的。

下一刻他就后悔了。

 

人有什么好的呢?

他神色漠然,内心起伏。

紫色余分说:“王子啊你看那处的山水特别美,我好像有剑意了!”

他的剑说快夸我快夸我快夸我。

他说:“我亲爱的王子你又听见了什么?”

他的剑说听剑说话有什么好听的,有人说话好听吗?有我说话好听吗?

他说亲爱的王子你真是痴人!

他的剑说夏虫爱冬、井蛙出海,那才是执迷不悟!

他说王子我说与你听!我有个宝贝小妹,她……

剑说喳喳喳喳喳喳喳喳……

絮絮叨叨地聒噪着,哪里容得下一星半点的剑音?

他是那样地顽抗着、本能地拒绝着;他觉得自己本该是一块铁,受日月洗礼、烈火焚烧、冽泉淬炼后锻成一柄无情剑,阴差阳错才投进了一副人的皮囊。

剑又不会说谎。

可剑也说不出这般疯魔的话。

是不是人生来都会心口不一?他简直被两种声闹得头痛。

紫色余分追上来说王子你怎么啦?前面有座凉亭要不去歇歇脚吧?一看你就是养尊处优惯了我跟你说哦……

 

一般来说,都是紫色余分在后面讲,玄同在前面走,默不作声地,也不知听进去了多少。

我亲爱的王子呀。

我优越的王子呀。

我异国他乡的王子呀。

我冷面冷心的王子呀。

我……哎算了,反正王子你也没在听。

我听着呢,玄同想。

紫色余分不说了,他的剑还要不依不饶地替他说。

它说都是你都是你!害得我的主人好好的人都不要当了,总疑心自己其实是块铁。

玄同的五把剑便一齐呸它:人有什么好的!血肉之躯会伤会痛、会病会死,哪比得上钢筋铁骨?

玄同听得一个头两个大,想那紫色余分长了张聪明面孔怎么偏偏生了一副笨肚肠,正欲开口说你们都别争了,甫一回头便撞上人灼灼的目光。

“王子啊,我的剑又出卖了我什么?啊,你再闻闻,前面是不是又有剑香了?……”他像个求知欲过旺的小孩子,问东又问西,让老干部招架不住了。

他答不出,觉得自己也沾上了虚美隐恶的毛病。

霜风猎猎、剑声铿然。他恍惚间想,还是紫色余分的声音好听些。

 

习惯了,习惯了,最多不过一句习惯了。

玄同太子习惯了背后跟着一个吵吵闹闹的剑侍。

紫家少爷习惯了五把剑外加一只剑盒的重量。

江湖习惯了这一前一后、最不登对的组合。

再不顺眼、再不甘愿,只要一句习惯了,就仿佛生来如此,早已与血脉融为一体。

要想割舍放下,除是摘心剜肉。

 

紫色余分承认,他的讨人嫌一半都是装出来的,为了气气他的王子,可惜没什么效果。他有时仍觉得,玄同此人十分的不通情达理;有时又觉得,他简直通情达理得可恼、可气、可恨——

他精心照顾每一把剑,对人却懒掷一眼。

他宽慰起来能把人气得半身不遂,却也确确实实的很有效果。

他分明看穿了自己的犹豫,却挺着身子避都不避,直到被冰冷的剑锋贴住脖子。

——他说自己漠视情感、只求剑道,可不懂感情的人,为何要百般试探人性?

又或者,非是全然无情,只是近乡情怯?

哈,我亲爱的王子呀,你知道吗?观人识人、知人爱人,最后又顽固不肯成人,这是多么矛盾啊。

但是紫色余分,确实不是值得爱的对象。

 

于是他想,王子为什么还要带着我呢?没有我碍手碍脚帮倒忙,全身而退是可以的吧?

他的胸口贴在玄同背后,飞扬的红发鲜血一样泼在脸上。冷不防就贴在手心里,冰冰凉、梆梆硬。割下他的头颅,或是刺进他的心脏……一划一刺的动作,他看玄同演示过好多遍,早就记熟了,可手却抖得犹如初次拾起剑。

唉,我的王子、我铁石心肠的王子,这一剑下去,你大概也觉察不出痛吧?

可旁人却忍不住替你痛。

做人的滋味并不好受,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当一柄剑吧。

以前埋怨王子不通人情,现在却无比希望他一辈子不要懂得那种揪心的感觉才好,想想也是矛盾。

这似乎是他们第一次并肩作战。他们的相遇本该是一场错误,于万丈红尘中擦身而过才符合最标准的情节。可绝世的剑客最终拾起了顽铁,井中的蛤蟆思来想去还是追上了飞鸟;遍历大千的流转后,那一点点的机缘,终于在彼此的生命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踪迹。

走到这里本应该止步了。

可他想,若有一天——总有一天,他能心安理得地放下飞光剑盒,与他的王子比肩,那么这段孽缘才算是尽头。

在那之前,他们会相欠、会纠缠。风水轮流转,下辈子要换王子来背他的剑盒。

坠落的一瞬,许多画面浮光掠影地在他眼前闪过,最后定格在崖边伫立的那抹艳红上。坠崖不死定律是主角的特权,像他这样出场没风的妖道角,肯定没救了。

幸好……他没有拖累王子。

反正只是块顽铁,丢了也不十分紧要。

 

 

『在这个大咖遍地走、先天多如狗的江湖,新人光环总有过期的时候;任你人设多高、后台多硬,该虐还是会被虐成渣。

血战、重伤、濒死,或是心痛到想死,玄同挨个尝了个遍。江湖多磨人,以前心无旁骛的时候只知人心可憎,体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了。

昏迷的时候,他感觉有人在呼唤他。

王子啊。

我亲爱的王子。

你听见我了吗?

还是那么聒噪,一声一声、不绝于耳,又像是幻觉,又像是从阴曹地府走了一遭。

失去最教人成长。而那个胆大妄为的人在教会他如何心痛、何谓软弱之后就不知所踪了,徒留一地伤心,蛮横得和他那个小妹如出一辙。从此,他学会了聆听心音,学会了怎么爱人,学会了一切他本能拒绝的东西;坚强无畏的那数百年恍如梦幻泡影,他有了弱点——血液中不属于剑的那一部分终于被巨大的悲恸唤醒了。

浴火重生后,却是举目皆茫。

人生到头终为剑。

可他分明就是一个人。』

评论(2)

热度(57)
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© Blackit | Powered by LOFTER